您的位置:门头沟区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财政监督科

 

1、研究、制定财政监督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规划、措施、方案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2、对本区财政管理相对人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对本区财政管理相对人的财政收支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执行结果和执行中的工作行为,以及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综合性或专题性的监督检查。
4、受理和查处举报的违反财经法纪、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等重点案件。
5、组织开展财政内部的监督检查工作。
6、根据授权和委托办理其他有关监督检查的事项。


 

字体显示: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北京市财政局主办(2004) 版权所有 北京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E-Mail:Webmaster@bj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