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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纪委《关于对财政投资项目、集中采购、农口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组已于10月9日开始对集中采购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从四方面开展:一是成立政府集中采购专项检查小组,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监察局和直派纪检监察组协办;二是制定《2008年门头沟区政府集中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检查内容;三是采用进驻检查、开展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四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具体检查工作,更加凸显公平和公正。现已召开了动员布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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