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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动态
门头沟区财政局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
日前,区财政局制定了《门头沟区村委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门头沟区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村(居)委会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村委会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村级干部报酬补助标准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二是规定各镇在部门预算中,必须足额安排村委会工作经费;三是规定了办公经费适用范围,并明确要求村干部办公经费不准列支招待费、租车费、移动电话费;四是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经费足额落实、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核定标准和增长机制;二是规定具备实行报账制管理条件的镇街可对居委会经费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不具备实行报账制管理条件的镇街可向社区居委会拨付现金;三是规定了办公经费适用范围,并明确提出绿地灌溉水费、社区范围内路灯及监控设施电费等社区内各项公共设施维护费不属于居委会办公经费支出范畴;四是建立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管理机制及定期通报制,加强办公经费使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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