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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财政多措并举支持08年城镇复退军人安置工作
一是对自愿放弃政府安置的城镇复退军人,给予一次性20000元或25000元自谋职业补助金;二是自己联系到外区接收单位的,给予2000元奖励;三是对持正规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参加全脱产学习的,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并在学习期满后,凭毕业证给予5000元奖励;四是可自愿参加区安置办组织的短期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集中培训,补助培训费530元/人;五是城镇复退军人在待分配期间,按照城市低保即33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2或5个月生活补助金。截至目前,已安排第一批城镇复退军人安置经费33.3万元,20名复退军人得到安置;安排培训资金4.66万元,88人(含随军家属等)参加了就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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