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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财政局全程办事代理事项(共12项)

 

门头沟区财政局许可类项目明细表
 
1.项目名称: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机构设立批准
2.项目依据:⒈《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财会字[1994]24号);⒉《关于印发北京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会[1996]504号)。
3.对象及范围:符合《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办理条件的企业
4.办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⒈申请书;
     ⒉验资报告;
     ⒊法人简历、身份证原件;
     ⒋公司章程;
     ⒌相关《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⒍记账规则;
     ⒎收费标准;
     ⒏预准名称批件或《工商营业执照》;
     ⒐人员分工情况;
     ⒑任职人员的《会计职称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
     ⒒房产证明或房屋使用租赁合同;
     ⒓办公地点及办公设备;
⒔委托合同书;
以上资料审查合格后,验证所报文件或证书原件,无误后申报;将正式批文发至公司,待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范围增项后,报《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需提交A4纸复印件)
5.办理程序: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受理,会计科承办
6.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7.费用情况:本业务事项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区政府对面),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12.联系电话:69844198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不能网上办理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门头沟区财政局服务类项目明细表
 
一、1.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2.事项依据:⒈《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财工字[1996]126号);⒉《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合[1996]1213号)。
3.对象及范围:在门头沟区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4.办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⒈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⒊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
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主管部门证明;
⒍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证书;
⒎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⒏外商投资企业国税、地税登记证;
⒐银行开户许可证、外汇登记证或预留印鉴卡。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5.办理程序:2台受理-2台办理
6.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7.费用情况:本业务事项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全程办事代理处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12.联系电话:69827002
13.网上表格下载:可以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
14.网上办理情况:携带下载的表格到本单位办理
    网址:http://czj.bjmtg.gov.cn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二、1.事项名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
2.事项依据: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⒉《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首创担保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区县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3.对象及范围:在门头沟区注册、生产、经营并纳税,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
4.办理条件:在门头沟区注册、生产、经营并纳税,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应真实、完整的报送以下相关资料(一式三份,A4纸复印件):
⒈《委托担保申请书》;
⒉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特种行业许可证;
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⒋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⒌贷款卡电脑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⒍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
⒎公司章程复印件;
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⒐具体经办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简历;
⒑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财务人员)简历;
⒒董事会或股东会向中投保北京分公司申请担保及提供反担保的决议;
⒓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财务报表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
⒔公司财务情况及年报、近期报表编报说明;
⒕公司一般情况及业务内容简介;
⒖《客观、真实承诺书》;
⒗企业主要产品技术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产品介绍等复印件;
⒘申请担保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5.办理程序:2台受理-企业科承办-2台告知
6.办理时限:自收到企业完整的申请担保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答复企业该担保项目是否可以进一步详细调查、测算评审。
7.费用情况:按担保额的年本息和1.2%(个体私营企业0.8%)收取担保费,并按担保额的0.3%收取评审费。《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北京市门头沟区联合开展科技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框架协议》
8.办理结果状态:本单位负责告知办理结果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全程办事代理处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12.联系电话:69827002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三、1.事项名称:北京市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银钱收据和北京市统一罚没款(物)收据购领
2.事项依据:⒈《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京财综[1998]1292号);⒉《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银钱收据管理规定》(京财综[1999]283号)。
3.对象及范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
4.办理条件:⒈出示票据购领证;⒉提供前次所购票据存根。
5.办理程序:1台受理-1台办理
6.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7.费用情况:工本费12元/本。《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0]425号)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全程办事代理处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12.联系电话:69827002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 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四、1.事项名称:北京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购领证、北京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银钱收据购领证和统一罚没款(物)收据购领证的核发
2.事项依据:⒈《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京财综[1998]1292号);⒉《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银钱收据管理规定》(京财综[1999]283号)。
3.对象及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
4.办理条件:
(一)北京市统一收费票据购领证
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
⒉填制《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购领统一票据审批单》(单位法人签字);
⒊国务院或省(市)级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的文件复印件;
⒋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副本;
⒌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副本;
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⒎公章、财务章、开户许可证;
⒏机构编制批复。
(二)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银钱收据购领证
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
⒉填制《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购领统一票据审批单》(单位法人签字);
⒊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副本;
⒋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⒌公章、财务章、开户许可证;
⒍机构编制批复。
(三)北京市统一罚没款(物)收据购领证
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
⒉填制《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购领统一票据审批单》(单位法人签字);
⒊有关执法文件依据复印件;
⒋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副本;
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⒍公章、财务章、开户许可证;
⒎机构编制批复。
5.办理程序:1台受理-1台办理
6.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7.费用情况:本业务事项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全程办事代理处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12.联系电话:69827002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五、1.事项名称: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申报及撤销
2.事项依据:⒈《财政部关于外国贷款项目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债字[1999]193号);⒉《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金融[1999]1348号)
3.对象及范围:全区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
4.办理条件:申办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⒈项目单位申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申请函。申请函应说明拟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贷款国别、贷款金额、借款人、转贷类型、配套资金和还款资金来源等情况;
⒉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⒊有关部门对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件;
⒋申报日元贷款项目时,需提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有关部门批复件。
5.办理程序:1台受理-综计科承办-1台告知
6.办理时限:1年
7.费用情况:本业务事项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由本单位负责告知办理结果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全程办事代理处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12.联系电话:69827002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六、1.事项名称: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立、变更与撤销
2.事项依据:门头沟区财政局等七单位联合发文《关于转发〈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门财国库[2002]277号)
3.对象及范围:区属行政事业单位
4.办理条件: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开设、变更银行存款账户,由单位财务部门向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门头沟区行政事业单位开设(变更)银行账户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⒈事业单位提供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⒉行政机关、党派、群众团体提供区编办批复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⒊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还需要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二、撤销账户,需到原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由单位财务部门提供银行销户证明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撤销申请书》。
5.办理程序:2台受理-国库科承办-2台告知
6.办理时限:开设和变更5个工作日,撤销账户1个工作日
7.费用情况:本业务事项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全程办事代理处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12.联系电话:69827002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七、1.事项名称: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
2.事项依据:《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核退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财驻京监[2002]73号
3.对象及范围:具有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资格的单位,并经区财政局初审同意。
4.办理条件:具有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资格的单位,经市区财政局初审同意后方可办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
⒈经区财政局、专员办审核同意的《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资格认定表》(首次返税);
⒉《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一式三联);
⒊《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申请审核表》(一式三联,经区财政局初审合格,签字并加盖公章);
⒋《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一式三联,经区财政局初审合格,签字并加盖公章);
⒌退税年度内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⒍销售收入及应缴税金帐;
⒎宣传文化单位提供出版发行图书书目一份和非退税图书销售情况表(注明书名、书号、销售数量、销售实样);
⒏出版中小学校、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专业学校学生课本的出版社,需另附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对于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作为试验教材,并未录入教学用书目录”的学生课本,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两万本以内可享受退税。对于出版大学学生课本的单位,必须附加盖各大专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教材采购(使用)计划清单;
⒐数控机床、铸锻件、模具企业另附享受退税政策的产品增值税缴纳情况表。
5.办理程序:2台受理-税政科承办-2台告知
6.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7.费用情况:本业务事项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全程办事代理处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滨河路56号,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12.联系电话:69827002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八、1.事项名称: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丢失补证办理
2.事项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06]832号)
3.对象及范围:在本区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的人员
4.办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⒈本人身份证;
⒉所在单位证明;
⒊两张一寸照片;
⒋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证)信息表》。
5.办理程序: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受理,会计科承办
6.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7.办理事项:本业务事项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本事项由本单位负责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区政府对面),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12.联系电话:69844198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九、1.事项名称: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档案调入手续办理
2.事项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06]832号)
3.对象及范围:在外省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京工作人员
4.办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明、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⒉接收单位介绍信;
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或继续教育手册等;
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⒌本人身份证;
⒍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带上证书;
⒎学历证书;
5.办理程序: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受理,会计科承办
6.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7.费用情况:本业务事项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本事项由本单位负责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区政府对面),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12.联系电话:69844198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十、1.事项名称: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档案调出手续办理
2.事项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06]832号
3.对象及范围:北京市范围内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4.办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⒈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⒊接收单位证明;
⒋本人身份证;
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明、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5.办理程序: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受理,会计科承办
6.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7.费用情况:本业务事项不收费
8.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全部办结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区政府对面),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12.联系电话:69844198
13.网上表格下载:无
14.网上办理情况:无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十一、1.项目名称: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2.项目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06]832号
3.对象及范围: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身份证的人
4.办理条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5.办理程序: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受理,会计科承办:报名、考试、成绩合格、发证
6.办理时限:成绩公布20个工作日后,在原报名地点领取证书。
7.费用情况:本业务事项收取报名费三门85元。代北京市财政局收取。
8.办理结果状态:发放由市财政局颁发的证书
9.办理部门名称:门头沟区财政局财会管理教育中心
10.办理地点、邮编: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区政府对面),102300
1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冬季)
                    2:00---6:00(夏季)
12.联系电话:69844198
13.网上表格下载:网上下载考试报名表
14.网上办理情况:网上报名后,下载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确认
网址:http://www.kuaiji.com.cn
15.监督电话:69845085(区行政投诉中心);
69842233—501(区财政局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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